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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11-1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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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科研工作人员必须本着“以教科研促教学,促自身发展和素质提高”的宗旨,根据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选择合适的科研内容,促进幼儿发展,每学年开学初根据幼儿园科研进展情况制定教科研计划。在课题研究方面,教师在完成科研计划的同时必须认真按计划实施,要勤督视、勤观察、勤交流、勤思考、勤动笔,积极向专业刊物投稿,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积极听取指导人员的意见、建议。

      一、教科处主任职责

      1.协助园长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根据学校的规划、计划,拟订教科研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协助园长做好学校教科研重要课题的确定。

      3.及时准确、有效地收集教科研信息,为园长决策提供咨询,为教师提供教科研信息,拓展教师的专业思路。

      4.抓好园内校本研修项目的落实、总结和成果推广,管理并实施学校所承担的课题项目。

      5.负责学校教科研的普及工作,做好教师在职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

      6.负责学校常规教科研工作的检查、督促,开展富有实效的常规教科研活动。

      7.组织开展各类教科研活动,参与上级教科研的评比竞赛等活动。

      8.组织教师总结教科研经验,撰写教科研文章,做好相关经验材料的交流、总结、评选、奖励工作。

      二、北珊湾幼儿园教科研工作人员职责

    (一)总则

    1.教科研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升学校内涵,加速学校发展,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保证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努力创建“教科研一体化”学校,是学校各级领导、各教研组以及每个教师的共同责任。

    2.为保证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条例。

    (二)组织体系

    1.学校成立教科室,全面负责学校的教科研工作。

    2.教科研室由园长总负责,设教科主任一名。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成员3人。(分别由年级组长组织)。

    3.教科研室接受园长领导,业务上接受市教科室指导。

    (三)教科室职责

    1.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和部署学校教科研工作,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并且要求既有年度规划,又有学期实施计划。

    2.负责教科研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在学校的普及;负责教科研骨干的培训,接受教师的课题申报;负责校级课题的论证、立项、经费管理、指导研究和总结,并进行校级教科研成果评定;负责区级选送课题的申报、论证和区级成果的申报;负责本校教育科研资料的积累、归档;负责外校及本校教科研成果的推广。

    (四)教科研骨干培养

    1.教科研室应有规划地培养教科研骨干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中的骨干,使教学骨干同时成为教科研骨干。

    2.校级教科研骨干的标准:

    a、教科研论文或成果获得校级一、二等奖等第的;

    b、教科研论文或成果获得市级三等奖或以上等第的;

    c、教科研论文或成果获得市级鼓励奖以上等第的;

    d、教科研文章发表于市级以上杂志、报刊或有关资料上的;

    e、在推广教科研成果的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进修学校科研室承认的。

    3.校级教科研骨干资格由本人申请,由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核准后予以批准。教科研骨干资格一经批准后,备案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五)校级课题的确定程序

    1.由教师个人或教师群体提出申请,正确填写校级课题申报表,并进行论证。

    2.教科研室依据报表内容逐项进行论证,并进行无记名多因素综合评估,视评估得分结果依次而定。

    3.校级课题一般每学期不超过五个,分管理、教育、教学三大类,报教科研室批准后生效。并考虑分配适当研究经费,其中优秀课题按分配名额向区科研室推荐,以争取列入区级、市级课题规划。

    (六)成果的申报及评定

    1.每学年评一次校级教科研成果奖,每两学年编辑一本教科研论刊物。

    2.成果评定由教科研领导小组人员,依据成果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等综合评定,校级 优秀科研成果可向市级评审组织推荐,参加市级科研成果评审。

    (七)奖励

    1.校级教科研成果,一般设一等奖2-3名,二等奖4-5名,三等奖、鼓励奖各若干名。如无适当水平的成果,则各项等第奖均可暂缺。

    2.教科研成果与论文奖,参照教代会通过的《奖励条例》中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成果等第列入本年度教师评优条件之一,载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3.教科研领导小组中的成员,及教科研通讯员、联络员,成绩突出的,可予以表彰,对教科研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可评选为校级教科研先进。此项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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