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使用应当与宗旨相一致。
二、教职工会员的会费标准按有关要求收取,家庭特别困难的应免予收取。
三、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注销。
四、基层红十字会应将收缴会费按规定比例缴纳上级红十字会。
五、红十字会费应当由专人管理,应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六、红十字会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每年向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
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红十字会的经费和财产。八、经费使用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人民政府的检查监督。